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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自主开展了国家高速公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线(G30)陕西境宝鸡过境公路项目凉泉至苟家岭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一、项目自主验收情况
省高速集团委托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开展监测工作并提交了《国家高速公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线(G30)陕西境宝鸡过境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委托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编写了《国家高速公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线(G30)陕西境宝鸡过境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0年6月30日组织工程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保监理单位、水保监测单位、施工单位、水保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和地方水行政主管单位代表现场查看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二、会议验收结论
宝鸡过境公路项目凉泉至苟家岭段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合理,达到了设计标准。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三、征询公众意见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编:710065
联系人及电话:魏茸 029-87833097
电子邮箱:228594995@qq.com
2.水保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32号
邮编:710065
联系人及电话:赵磊 029-85277131
电子邮箱:1843858908@qq.com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国家高速公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线(G30)陕西境宝鸡过境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国家高速公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线(G30)陕西境宝鸡过境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国家高速公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线(G30)陕西境宝鸡过境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